开辟高质量发展的光明前景🦢《白洁孙倩美红》🦢🦢🦢修订工作,并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白洁孙倩美红》4月13日下午3点,来自浙江德清县的郭师傅身着防护服,驾驶7米长的厢式货车,满载着米面、矿泉水、蔬菜等日常用品,行驶在去上海市嘉定区的高速公路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目标、任务和措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献,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执行。,●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调整利益格局,使经济社会焕发出新的巨大的活力和动力
要善用法治方式,强化法治实践。提高法治能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依法办事,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在法治轨道上按规矩来。一是做到依法决策。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现实中有不少“三拍”干部,就是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对党和政府公信力造成严重伤害。《决定》指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并提出了依法决策的必经程序。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决策时,必须依法办事、民主议事、科学论事,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自觉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坚持有法必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定下来的事情就要做好,立下来的规矩就要遵守,切实发挥示范效应,防止“破窗效应”。党纪严于国法。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划清界限,并作坚决斗争。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没有监督就没有法治,法治务必讲责任、重监督。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一提到监督就反感,把监督当成“摆设”,甚至认为监督是在“找茬”、跟自己过不去。《决定》指出,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这“7种监督”倒逼着领导干部必须增强监督意识,带头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历程和基本经验昭示我们:这一领导地位和作用的法治体现,即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为此,《决定》对“三统一”、“四善于”作出系统的部署。一是在原则保证上,党必须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协与“一府两院”依法依章程履职工作、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三方面有机统一起来。二是在程序保证上,党必须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与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这两大保证,是党的执政方式法治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中国法治建设的政治保证。
“高效化”以法治化为重要前提。法治化的一个基本目标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如何用艺术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广大文艺工作者这样回答:在笔下、镜头中、角色里,描绘的任何一个情节、一个形象、一个细节,都应透着理想,透着价值判断——把追求真善美作为文艺的永恒价值,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主旋律,聚焦实现中国梦时代主题,更加自觉自信地高扬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大力弘扬中国精神。
“体系”,指的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别于传统所提及的法律体系。这表明我们不再停留在法律制度的建立上,而是更加关注法律的实施和法律的遵守。这个法治体系非常完整,包括法律规范的体系、法治的实施体系、法治的监督体系、法治的保障体系以及党内的法规体系,甚至包括军队的军事法治体系,这构成了未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目标的首次提出,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建设实现了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重要转变。,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关键在于党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实施领导的法治化,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直接执掌国家政权。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居于领导地位,并通过宪法和法律,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依照法律从事对全体社会成员产生约束力的国家管理活动。因此,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依法行使。只有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才能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运作,保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司法机关司法公正。